📍 常德市
政策公示公告

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部分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未依法按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拟移入经营异常的公告

2024/07/01 1.9w 阅读 525 点赞
附件1:津市市未依法按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企业名单.xls 附件2:津市市未依法按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.xls 附件3:津市市未依法按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名单.xls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